笔趣阁 - 玄幻小说 - 靖安侯在线阅读 - 第147节

第147节

    ??当初陈清走后,被抓进大牢里的人不是别人,正是沈毅。

    ??虽然事后沈毅脱罪,被无罪开释,但是很明显,陈母对于沈毅,还是有些怀疑的。

    ??“因为我与陈清是好友。”

    ??沈老爷看向两个人,淡淡的说道:“看在故交的面子上,今日我才会来这么一趟,提这么一句,我不会劝你们。”

    ??“愿不愿意让他读书,是你们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??说完这句话,沈毅就从小板凳上站了起来,准备告辞走人。

    ??当初陈清一案,他也是受害人。

    ??他可以当好人来资助陈清的弟弟读书,但是绝对不会当烂好人,更不会在这里受委屈。

    ??见沈毅要走,陈母低着头,红着眼睛不说话了。

    ??陈父则是默默站了起来,看向沈毅:“沈公子,咱们外面说话?”

    ??沈毅微笑点头,开口道:“好。”

    ??两个男人离开了院子,来到了院子外面,陈父神色很是复杂,他看向沈毅,问道:“沈公子,我想知道当初我儿子是怎么死的……”

    ??沈毅吐出了一口浊气。

    ??“被数人殴杀。”

    ??他看向陈父,缓缓说道:“至于是谁,叔叔你就不要问了,那几个人你们招惹不起,其中一个人,连我现在也招惹不起。”

    ??“这件事情,你与婶婶埋在心里就是。”

    ??陈父低着头,许久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??过了不知道多久,他才抬头看向沈毅,犹豫了一下之后,问道:“听说沈公子你……已经中举人了。”

    ??沈毅默默点头:“侥幸中举。”

    ??陈父神色复杂,他抬头看着沈毅,问道:“若……若清儿还在,他……他也能中举么?”

    ??听到这个问题,沈毅的心也“咯噔”了一下。

    ??他沉默了片刻之后,开口道:“陈清兄弟当初学问只在我之上,不在我之下,既然我能中举,如果他还在世,应当也是能中的。”

    ??听到沈毅这个肯定的回答,陈父脸上露出了一个带着几分欣慰,又带着几分骄傲的表情,他抬头看着沈毅,开口道:“好,我会送老三去城里读书的。”

    ??陈父抬头看天,似乎看到了自己那个意气风发的大儿子。

    ??“清儿在天有灵,应该也希望他弟弟能去读书。”

    ??沈毅点了点头,静静的说道:“既然这样,这几天我在城里给他找个学堂,过完年叔叔就把他送到城里去,等个两三年如果他学业有成了,我便举荐他进甘泉书院。”

    ??说到这里,沈毅顿了顿,开口道:“如果他学业不成,我也会给他安排活计。”

    ??沈毅的想法是,如果陈清的弟弟不是读书这块料子,那么将来自己那一百亩实验田,或许可以交给陈直打理。

    ??“好。”

    ??陈父点头。

    ??“年前我一定带他去城里找沈公子。”

    ??沈毅先是点了点头,然后问道:“陈清的坟墓在哪里?我想去拜祭一番。”

    ??听到陈清两个字,陈父又叹了口气,开口道:“稍候我领公子去就是了。”

    ??说罢,陈父回到了自己的院子里,没过多久之后就再一次走出来,他手里拎了一壶酒,领着沈毅朝儿子的坟墓走去。

    ??陈清的坟墓,距离陈家并不算远,大概也就是一里路不到的距离,沈毅到了墓碑前之后,先是从袖子里掏出早已经准备好的三炷香点上,又从陈父那里借了点酒,倒在了陈清墓碑前,与陈清说了几句话之后,才与陈父一起离开。

    ??到了陈家村村口的时候,沈毅就要告辞离开,但是陈父一直拉着沈毅,想要请沈毅去自己家里吃顿饭。

    ??不过沈毅一直不肯,陈父以为沈毅嫌弃乡村菜食吃不惯,也就没有再强求,两个人在陈家村村口处分开。

    ??分开之后,沈毅便坐上了驴车,回了江都城。

    ??因为出门比较早,他回到江都城的时候,也还只是下午而已。

    ??坐在驴车上,沈毅时不时打量江都城里的沿街风景。

    ??江都城风景依旧,繁华依旧,一些亭台楼阁比起建康城里的毫不逊色,乃是天底下一等一的繁华之地。

    ??沈毅坐在马车里,正在观望家乡风物的时候,突然微微皱眉。

    ??因为一户人家门口挂着的“范府”两个字的牌匾。

    ??沈某人坐在驴车上,抬头看向范府两个字,再一次皱眉。

    ??在他看来,江都城里什么都好,就是……

    ??就是这个范家的牌匾,让他看着很不舒服。

    ??这块匾似乎与江都城……

    ??格格不入。

    ??第二百三十二章 避无可避!

    ??因为实在是不胜其扰,为了能够安心读几天书,沈毅干脆就搬到了三哥沈陵家里住了两天,这才终于能够安心读两天书,避开了那些烦人的“亲朋好友”的登门拜访。

    ??而沈陵也很高兴。

    ??毕竟自家兄弟出息了,本来他还担心沈毅会不会疏远他这个兄长,现在看来算是他多想了。

    ??为了这个,沈陵拉着沈毅喝了好几天酒,兄弟俩把酒言欢,日子倒也过的快活。

    ??这天兄弟俩正坐在一起喝酒,酒过三巡,沈毅敬了沈陵一杯酒,笑着说道:“三兄,等到了年关,我在建康的那几个小伙伴就会回来,到时候有个买卖交给你去干,你有兴趣没有?”

    ??沈陵再一次皱眉,开口道:“还是上次那件事?不是与你说过么?你大伯不许我经商,再说了,我家在乡下也有二百亩地,虽然都是旁人在经营,每年的银钱少不了你哥哥我的,足够我跟你三嫂开销了。”

    ??他端起酒杯,自嘲一笑:“你三哥我呀,还没有到要老七你接济的地步。”

    ??“不是接济。”

    ??沈毅笑着解释道:“我跟那几个小伙伴,是一起合办的生意,原先说好的是五五分账,今年这生意已经颇有一些规模,到明年小弟准备做一些新的生意,到时候规模保守估计应该会到万两白银以上。”

    ??“钱多了就会迷人眼。”

    ??沈毅面色平静:“那几个小家伙,没见过很多钱,因此我才想让三哥帮忙盯着,毕竟这也是咱们沈家的生意不是?”

    ??“万……”

    ??沈老三咽了口口水:“万两?”

    ??一两银子可以对一贯钱,众所周知,腰缠万贯是形容一个人非常有钱。

    ??也就是说,过万两银子的买卖,规模已经非常之庞大。

    ??毕竟去年户部来江都买粮的时候,也就拨了五万两银子,府尊陈裕从中再如何上下其手,最大的收益也就是一两万两银钱而已。

    ??即便是对于沈陵这种不愁吃喝的士族子弟,这个数字也已经足够庞大。

    ??沈陵愣了愣,然后低声道:“真有这么大的买卖,不如让四叔替你去看着,你们亲父子,说话也好说一些。”

    ??“父亲他一时半会,恐怕转不过弯来。”

    ??沈毅又跟沈陵碰了一杯酒,笑着说道:“而且我与几个小伙伴年纪是合作关系,父亲去了,多半把他们当伙计对待,一个弄不好,就会生出不愉快,反而是三哥你这个懒散的性子,比较合适。”

    ??“哪有你这么损人的?”

    ??沈陵瞪了沈毅一眼,然后又有些无奈的说道:“老实说,这几年我考学无果,平日里又游手好闲,的确有些厌了,有时候你嫂子想买一些贵的首饰,我也不太舍得给她买。”

    ??沈陵家并不穷,毕竟老爹在外地为官,当知县老爷,家里又有不少地,但是他家的地也是外人“诡寄”来得,平日里他管不着,只按时收钱而已,都是同宗同族,别人说今年欠收少给点,沈陵也不好意思说什么。

    ??这些田租虽然足够小两口吃用开销,但是想要过得如何如何之好,那就是天方夜谭了,毕竟人家真正的大地主,都是数千亩上万亩地,而且还都是自己雇佣佃户耕种,比起这种诡寄之后收田租,要获利太多了。

    ??“不过……”

    ??沈陵话锋一转,开口道:“不过这件事,还是要父亲首肯才成,父亲他今年过年就会回乡来,到时候……”

    ??他看向沈毅,不太好意思的笑了笑:“到时候还要七郎你替我分说才成。”

    ??沈毅现在是沈家唯二的两个举人之一,而另外一个举人沈徽,已经五十岁了。

    ??也就是说,沈毅才是沈家的明日之星,现在在家族中的话语权很重。

    ??沈毅有些诧异,问道:“大伯今年要回来?”

    ??“是要回来。”

    ??“昨天才写信回来,说是七郎你中了举人,他这个家长无论如何也要回来看一看。”

    ??沈陵低哼道:“早该回来了,花钱补了一个官缺,辛苦那么多年也升不上去,一大把年纪了,不知道在外面折腾什么,早点回来还安生一些。”

    ??听到沈陵这句话,沈毅大概明白,自家那个大伯的县令,应该是做到头了。

    ??他虽然只见过沈徽几面,但是对于沈徽的性格,还是有些了解的,自家这个大伯,可以说是爱面子如命。

    ??要不然也不会散去大半家财,非去当这个官不可。

    ??但凡他这个官还能当下去,他是不可能回乡来的。

    ??“能回来也好。”

    ??沈毅对着沈陵笑道:“我也好几年没有见过大伯了,大伯能回来,再把二伯家那两个兄长叫来,咱们一家人今年在江都好好过个年。”

    ??这个时代,宗族捆绑十分严重,而沈毅将来想要在朝堂上有所作为,单靠自己单打独斗,是不够的。

    ??他最大的助力,当然是他的亲弟弟沈恒,以及与他关系最好的同宗兄弟沈陵,但是其他的族人,有时候也能成为他的助力。

    ??宗族利益共同体,是这个时代最坚实的利益集团。

    ??甚至一些宗族子弟,宁愿背叛朝廷,都不会背叛宗族!

    ??沈毅生长在这个时代,有时候就必须按照这个时代的规则来办事,不得不对这个时代做出一些妥协。

    ??“是应该如此。”

    ??沈陵微笑道:“我今天就给二叔家那两个兄弟写信,至于三叔家……”

    ??沈家的老三,早年出走北齐,十几年不曾回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