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4章买马
书迷正在阅读:从一只狼开始吞噬进化、我的高冷总裁老婆、扑街的末世群聊、快穿之我是反派的金手指、无上崛起、一夜情深:狼性总裁,不请自来、撩妻101次:老公大人深度宠、惊悚NPC觉得我暗恋他、顶级婚约:老婆离一归二!、法医狂后
李俊在村里的敲锣打鼓一通发誓之后,总算是换来了文秀的原谅。不过也不算原谅,因为文秀没有口头承认她原谅他了,而是他们家的日子似乎又回到了他上一次离开之前。他每日负责接送孩子上下学堂,帮帮王燕青和张恒管管作坊里的事。至于他和文秀之间的情感,却有一种叫做“尴尬”的情绪横亘在两人中间。 但是,乡下人的生活,不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吗?两口子之间,哪儿又不闹闹别扭的?感情感情,总是要吵上一吵才完美的。 李俊觉得,这种日子很不错! 反正,他最初的目的是达到了。至于其他的,来日方长,慢慢来,他一点都不着急,总有一天,他总会感动她的。 腊月初六这天,王燕青家的新房修好了,把茅草棚里的家具都搬回了新家里,夫妻俩也从文秀家搬了出来。 一个月的借宿,夫妻俩感念万分,但也倍加增进了两家人的关系。邻里之间的情谊,不似亲人胜似亲人。 王燕青家的乔迁之宴没有大肆铺张宣扬,不过摆了四桌酒席,请了爹娘和几位兄嫂以及文秀一家等人。 宋晓月挺着大肚子,年后就要生产,张氏和文秀一大早便去帮忙,准备中午的饭食。几个妇人忙了一上午把饭菜做好,王家的人才姗姗而来。来之后也没人帮忙搭把手,一个个跟老爷夫人似的全往桌上一坐,抬起筷子便开吃。 王燕青心里也添堵的厉害,但顾念他们是自己的家人,硬是忍了下来,红着眼向文秀她们千谢万谢。 中午这一顿,总算是对付过去了! 王家人走之前,几位嫂嫂是雁过不留毛,将中午剩的肉菜也一并带走了,临走时还说了几句尖酸刻薄的话,简直是不要脸至极。宋晓月再能忍,最后也没忍住,好好地大喜日子,还是哭了。 文秀和张氏无可奈何的摇头,她俩都是外人,没资格参与王家的家事,两人对视了一眼后,文秀率先道:“月娘,你别气了,新房修了,孩子也快生了,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。你看看我,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?” 劝人总是用蜜糖,哪儿敢用黄连?文秀若是把原身已死的信息泄露给宋晓月,即便她不被吓疯,也会直接绝望。 张氏闻言,也是连连附和,“可不是?咱们啊,这日子还多亏了文秀。但是瞧瞧一年多以前,她过的啥日子?咱们要往前看,想想将来,那些不省心的人,惹不起咱躲得起,离远点就是。”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,宋晓月终于止住了哭声,爱怜的摸着圆鼓鼓的肚皮,重重的点了点头。 秀娘说得对,别人曾经笑她是下不出蛋的母鸡,可是她的孩子快要出生了;王家的人想要饿死冻死他们夫妻,可是他们分出来不到一年就修新房了。如今王燕青跟着文秀做工,日子总会越过越好了去,她难过什么?即便难过,但难过的人也不该是她才对。 宋晓月想通之后,喜笑颜开的同文秀几人说着话。晚饭时分,也是重新让王燕青买了酒菜,招呼大家又吃了一顿。 初七一早,文秀去了一趟镇上,目的很简单,她要买马车。近些日子,各种生意赚的钱已经足够她买普通马车好多辆了。如今天是越来越冷,遇到下雨下雪就没法步行,她又坐不惯牛车驴车,那就买辆马车好了。 文秀是做生意的能手,上辈子对电脑和汽车也很有研究,但是,面对这时代的“宝马”,她却是迟迟下不去手。 这马,该怎么挑呢? 马贩们拉着自己的马都称好,张口就是满嘴一通夸,哪怕是一匹风烛残年的老马,也能被他们吹的“此物只应天上有,人间哪得几回见”。 文秀最是不信吹嘘的厉害的东西,纷纷摇头拒绝。 马贩们见她摇头,干脆起了“互踩”的 的心思。 “姑娘,你别瞧这马没精神,它这是起早了闹脾气呢。你若不信,我带你去马场溜一圈,骑上试试就知分晓了。” “姑娘,别听他瞎说,一看他那马就是懒骨头,光吃不干活儿,你买过手保准亏。买我的马,这马吃得少,又肯干活儿,保准买到就是赚到。” “嘿,我说张三,你干啥呢?” “李四,我跟这位姑娘推销我的马呢!” “有你这马踩低我的马的?” “有吗?” “你信不信我跟你单挑?” “谁怕谁啊?来就来!” ...... 两个马贩因为抢夺客源,玩了手段之后,竟然掐上了。 文秀丝毫不觉得这是自己引起的,也并没有看热闹的意思,回头看了一眼二人,摇了摇头,转身离开。 文秀一走,看热闹的人直接把两个马贩给围住了,热闹声一浪盖过一浪,像是两人真的打了起来。 李俊跟了她一路,见她打算买马车却又毫无半点头绪,最后还引得两个马贩打了起来。若是自己再不现身帮忙,她在镇上逛一天也不见得能把马车买到。 “阿秀,你要买马车,不如直接去马场吧!” 文秀听见熟悉的声音驻足,抬头便看见李俊挺拔的身姿站在自己不远处,正一脸温柔的看着自己。她眨了眨眼,挑眉道:“马场?” 李俊“嗯”了一声,大步走到她面前,全然不记她早上死活不要自己跟着的尴尬,眸光精亮的道:“嗯,马场。马场的马什么等级的都有,像镇上这样的马场,一部分供给大户人家拉车,一部分供给驿站。” 文秀不是没想过马场,不过听说去马场挑马的人都非富即贵,她一个“乡野村妇”纯粹就有几个银子,而这些银子的总数还不足富贵人家的百分之一,她又有什么资格去马场挑马呢?她愿意掏钱,也不见得别人会卖给她。 李俊不是不知道她的身份,他既然提议让她去马场,那么,他是打算向马场的人表明他自己的身份? 兴许是了,要不然,别人不会让他们俩去挑马的! 文秀不置可否,却是跟着李俊步行去马场。 和平镇需要马匹的数量不多,供给有限,所以马场并不大,就建在最东面。从热闹的集市穿过去,一直往东走,大概走两刻钟便到了。 集市的喧哗热闹随着版脚步声的远去,铺满青石板的巷子越发安静。快要走到马场的时候,巷子里就只剩下文秀和李俊两人的脚步声了。 两人走到马场门口,李俊熟门熟路的便率先走了进去,随后便有小厮来恭迎,貌似还跟他挺熟,脸上赔着笑,嘴里说着客气话。 文秀跟在他身后,一边走一边打量马厩,离李俊稍微远了一些,他与那小厮的对话断断续续的飘进她的耳朵里,听不太真切。不过,很快,那小厮便跑到了她跟前,恭敬的道:“恕小人眼拙,不知文老板亲自上门挑马。不知文老板想要什么样的,您说,小的带您去马厩里挑选最好的。” 文老板? 文秀看了一眼一脸笑容的小厮,抬头望向前头已经走到马厩门口,抚摸着骏马的李俊。这混蛋,他知不知道“人怕出名猪怕壮,死猪不怕开水烫”这句话?她根本就不想暴露自己好吧?要不然,她同冯记布庄以及如意楼合作的生意,她完全可以要求对方推广自己的名号,而不是如此低调了。 放眼整个和平镇,知道月月舒的人不少,知道十三香的人也不少,知道火锅店的人也不少.....可是,知道这些创造发明这些东西的人叫文秀的有几个? “文老板......” 小厮见她不出声,又恭敬地喊了两声。 文秀晃过神来,心里骂了李俊两句,随后回道:“我用来拉马车,你看着挑两匹好的给我看看,我再从中挑一匹即可。” “好的,请稍等!” 小厮去马厩里挑马,文秀则疾步走向李俊。她刚要出声时,却见李俊转过身来,抢先一步说道:“你不要生气,我只是想把你的名号打出去。等你的名号能震惊四座时,你手下的生意便该往京都发展了。” “我已经打算往京都发展了,而且正在筹备。” “那又如何?你以为,凭着默默无闻的你以及冯家能在京都站稳脚跟?”李俊这话犹如一盆凉水,却又醍醐灌顶,他道:“京都大大小小的产业背后,谁没有个靠山?你的东西再好,百姓们再喜欢,可京都是天子脚下,贵人如云。如果没有名气和强大的背景做靠山,你会有源源不断的麻烦。你每日都会为麻烦而焦头烂额,你觉得你还会有精力去照顾那些生意?” “不可以?” “不是不可以,至少,现在不可以!” 李俊的话很现实,但却又是真理,京都贵人如云,随便一块瓦片掉下来砸中的都可能是皇亲国戚、富商巨贾。像文秀这样的无名小卒想要现在在京都站稳脚跟,拓展生意,实在是难如登天。 除非...... 不过,他不想让她跟自己扯上关系,他怕自己的身世最后会连累她。所以,她的生意不与“李将军”扯上关系,将来即便有变故,她也能保全她的一切。 所以,她需要名声,强大的呼声和影响力。有了这两样东西护航,进京之后再攀交贵人,那么,这条路便容易走多了。 李俊的身世是他心中的痛,也像一个不定时炸弹,指不定什么时候突然就炸了。所以,即便他想保护她一辈子,但是,他不知道自己最后能不能活着陪她走完人生这几十年。所以,他考虑的东西更多更远,却是不知道文秀能不能理解。 两人正说着话,小厮便折回来了,手里牵着两匹马,一匹黑色,一匹枣红色。两匹马差不多高,差不多壮,鬃毛冗长,毛发油亮,马鼻喷着热气,有一搭没一搭的抬着马蹄、摇着尾。 嘿嘿,两匹马都挺不错。 文秀左看右看,两匹马各有特色,一时间难以抉择,绕着两匹马走了一圈后,看着李俊道:“你说哪一匹好一点?” 李俊看着她宠溺的笑笑,“随你喜欢。若是都喜欢,咱们两匹都要了。” “买两匹做什么?” 文秀话虽如此,但最后还是把两匹马都给买了下来。她实在是有选择纠结症,只要一“犯病”,她就得全部买下来。 这两匹马贵,一共花了三百二十两银子,还是用来最普通的拉车,偶尔也能跑跑路这种品类。文秀付钱的时候有些肉疼,一个劲儿的往特供驿站使用的马厩处张望,她真的特想看看,那些马的价位是不是得在自己买的单价后面加上一个零? 小厮请账房先生开了收据,拿着收据又在马场里跑了一圈,这才把买马的手续给办齐了。管事今儿个不再,所有稍微麻烦了一些。他办好手续递交给文秀,一个劲儿的赔不是。他没说累,文秀却是听累了。 小厮是个圆滑伶俐的,直到把文秀和李俊送出了马场,目送两人牵着马走远了,他才折回去。他们做的是提成生意,卖掉一匹马那是有提成的,更何况,买马的顾客很可能是回头客,待人更是用心了几分。 如果文秀知道马场的管理模式是采用“提成”,实行“多劳多得”,说不定她会想要见见这位管事是何许人也。 文秀和李俊牵着马又回到了集市,不过这时候的集市都逐渐散场了。之前的两个马贩也不知去向,两人的搏斗最后怎么样也不得而知。 两人回到集市后,直接去买了车厢。文秀向来低调,选的也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木料,不过外表普通但内有乾坤,她把车内的杌子铺上了厚厚的棉花软垫,坐上去不会磕屁股,虽然有些轻晃,但软软的却很舒服。 李俊见她买马的时候掏钱有点小“纠结”但买车厢却净是捡好的挑,不由得多看了她两眼,还真是“低调”。他现在都有些怀疑,把“文老板”的名头给她宣扬出去,这做法到底对不对。 文秀在专门出售车厢的店里又花了几十两银子,将枣红色的马套上车厢后,她为难的看着黑马。她要怎么把这匹马给弄回去? 李俊见她盯着黑马,便知道她在想什么,喊了她上车,随后将黑马绑在了车厢后面,自己坐上车,赶着马车走了。 前面的马车一走,黑马也跟着抬了腿,不急不缓的跟在马车后,神情很是惬意,像是在庆幸自己是“自由身”,枣红马却干上了活儿。 文秀坐在属于自己的马车里,一来心灵上得到了满足,二来早上实在是起的有些早,坐在马车里,很快便昏昏欲睡。 当李俊赶着马车,身后还有一匹乌黑油亮的黑马一起回村时,村里的人都沸腾了。村里没事儿的人都跑来凑热闹、看新鲜,纷纷伸手想要摸一摸马儿。但见马儿抬蹄,“哼哼”两声,却又吓得连忙缩回了手。 现如今,村里面百分之六七十的人都跟着文秀混饭吃,大家伙儿见文秀买马车了,一个个都笑眯眯的说着恭维话。 村里又年长的大婶,瞧着马富贵,笑着打趣李俊道:“小三儿,你小子可真是好福气,这辈子娶了文秀,逐日发达,命好呢!” 李俊对着外人笑不出来,但也不忍拂了别人的善意,特为难的扯了扯嘴角,点着头道:“五婶儿说的是,是我的福气。” “这小子,还真是会顺杆儿爬。不过啊,文秀是旺夫命,这一点毋庸置疑。” “对对对,旺夫命,旺夫命!” ..... 村里的人越说越远,却是听的车厢里的文秀嘴唇抽搐。自己还真是时来运转,“克夫”命成了“旺夫命”,这都赶得上“批命”的了。 文秀没打算掀开帘子同大伙儿说话,实在是人太多,闹哄哄的说的她脑袋疼。她往车门口挪了挪,压低了声音道:“李俊,赶紧回去了。” “哎!” 李俊应了一声,又扯着嘴角,似笑非笑的同众人客气了几句,便赶着马车往回走。 一众看客们望着马车和骏马,满脸羡慕,这两匹马得多少钱啊?他们这辈子,只怕是没有那富贵命来买一辆了。 李俊把马车赶到自家院子里后,桐桐便欢喜的爬上了马车,在车里玩儿的不亦乐乎,随便谁哄都不下来。最后李俊没辙,解了车厢,把马拉到外面去吃草,桐桐觉得无趣了,这才不高兴的下了车。 文秀原本是出门喊李俊吃饭,谁知却看见他一个人似乎在笑,但又不是特别像。她狐疑了半天,走过去问道:“你撞鬼还是吃错药了?” 李俊看见文秀,很自然的便笑了出来,心中纳闷儿不已,但又无迹可寻,老实交代道:“我练习笑呢。” “练习......笑?” “嗯!” “然后呢?” “学不会。”李俊回答的一本正经,却是将文秀给逗乐了。但是,下一秒她却笑不出来了,因为,李俊长臂一勾,将她搂进了怀里,吻上了了她唇,好半天才放开她,然后才笑着说道:“只有在你面前,我才表现的如此自然。”